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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俩账号 骗领17万社保金 苏州一大妈因诈骗罪获刑三年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许修尧 艾家静 时间:2017-08-15

  本报讯  相同的名字,一样的照片,却存在两个不同的身份证号码和两个正常使用逾十年的社保账号。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社保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一个报案电话,揭开了一场被掩盖多年的社保养老金骗局。日前,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吴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责令退还全部赃款。

 

    12年前在苏州高新区某材料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吴某,多年来一直正常按月领取社保养老金,可从去年初开始,她发现自己的账户被冻结。就在吴某前往高新区社保管理中心咨询情况时,等待她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20161月,某材料公司在社保管理中心办理单位注销时需要联系一个叫吴某的职员,查询后发现身份证号码尾数为541的吴某,在社保系统里的单位并非该公司,而是另一家农场企业。随后,通过姓名搜索发现,社保系统里确实还有一个某材料公司的吴某,但身份证号码尾数却是543,且两张市民卡照片相似度很高,医保使用情况也非常接近。高新区社保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认为,吴某涉嫌领取两份退休金和医保相关待遇,于是冻结其账户并报警。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某生于上世纪50年代初,大学文化。早在1991年,她就从苏州某农场企业办理了病退,并于1998年拿到社保卡(尾号541)开始领取养老金。而自此之后,她又先后在高新区公司A、工业园区公司B、吴江区公司C以及上述材料公司等多处工作。期间,吴某在B公司工作时,提供虚假身份信息重新办理了社保手续,并拿到另一张尾号543的社保卡,随后吴某在更换工作单位时,一直沿用该虚假身份信息的社保账户。

 

    2005年,吴某在上述材料公司离职时,通过补开证明、补缴部分社保费用的方式使其享受城镇职工社保退休待遇,而此账户就是之前通过虚假身份信息设立的。自20054月至201512月,吴某通过该账户领取养老金近22万元,扣除已向账户缴纳的费用,吴某骗取国家社保金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与此同时,自19987月至201512月,吴某通过其尾数为541的原始真实账户,共领取养老金人民币近25万元。

 

    庭审期间,被告人当庭认罪,但辩称其在设立新社保账户的时候,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我没有办过假证,当时在园区公司工作有年龄限制,我已经过了年龄,为了能顺利工作就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修改了,所以后来园区单位帮我办理社保,对应的就是号码错误的身份证号。”吴某说,自己没有结过婚,身边没有子女亲戚,身体也不好。2005年退休时,她担心如果把错误的身份证号码改回来,两个社保账户就会统一,就只能拿一张卡里的钱,那时候不要说看病的花销,基本生活也成问题。

 

    针对吴某的说法,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即使被告人在设立新社保账户时,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但她在明知名下有两个社保账户且其中一账户系通过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设立的情况下,仍通过该伪造信息设立的账户领取、支付社保金的行为即构成诈骗,遂作出上述判决。吴某不服,提出上诉。

 

    苏州中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许修尧  艾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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