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以不当得利纠纷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真的假不了 假的真不了
代理被告极力调取证据 三次开庭后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杭州经济纠纷律师 党金娥
基本案情:
被告是案外人某公司的一名财务人员,被告代某公司向原告李某收取一笔款项,而这笔款项是原告代案外人杨某的还款,当李某将款项归还之后,某公司将杨某的车归还,但由于李某与案外人张某之间还存在纠纷,所以,某公司归还了车之后,李某、杨某与张某之间在还车当日发生了抢车事件。张某将车子抢走后,李某就报了警。由于报警未能处理李某与张某之间的纠纷,所以原告李某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款项。
本案2016年本人代理的一起比较有重大意义的经济案件。本案是在原被告第一次开完庭后,被告才找到我,在一番沟通之后,被告委托我担任代理人。经过与被告反复沟通,我发现案件现有的证据,以及原被告第一次开庭时的陈述对被告而言已经明显不利。
在这样的前提下,如何维护被告的权益?在详细分析案情后,我发现本案有重大的一个线索,即当时原告李某的报警记录。这条线索我突破本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与某公司当事人的多次核实,我将报案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了最小范围的缩化。而由于本案已经进行过一次开庭,法官对案件的印象已经偏向于原告。所以,为了争取法院同意我们申请调查取证,我将本案的人物关系、案件事实等以图表的方式向法官呈递,让法官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再次梳理,由此在开庭时法官才同意了我们的证据调查申请。而最重要的是,经过我们与法官沟通,法官要求原告本人再次出庭时必须到庭。
当我携调查令前往公安调查证据的时候发现,当时李某出警记录明确显示原告李某与案外人张某存在经济纠纷,且公安的拍照照片明确显示案外人杨某以及杨某的车子均在现场。这足以说明本案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原被告之间的关系。这份证据成为了我们逆袭的关键。
当原被告再次对簿公堂时,我们的底气就足了很多。在法院调查环节,我方向原告本人提出了诸多款项支付的细节问题,原告的回答让法官产生了诸多怀疑。同时法官分别询问了原告本人以及原告的老公,其二人在转款等诸多细节上前后陈述不一致,这都说明了原告的陈述存在大量说谎成分。再结合我方提供的证据以及调查取证的材料,法官对原告的证据真实性已经产生了彻底的怀疑。最后,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请,我方当时人的权益得到了维护。该案件也充分的说明了,“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