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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2015年5月订婚!当时彩礼16.8万!还有金器和红包!6月中旬登记结婚!当时以怀孕1个月左右!10月份办喜酒!婚房为男方婚前买!彩礼女方用来办喜酒和买新房家电~剩余彩礼父母给了我做压箱钱!还买了价值18万的车做嫁妆!到2016年9月底!感情不和!我(女方)提出离婚!小孩7个半月多!男方要求退回彩礼~金器~红包~让我承担结婚时男方借钱办喜酒和装修房子的债务!请问我该怎么办?请老师帮出意见!感谢

你好,建议协商,如果无法协商,那么可以通过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2016-10-14 回复律师:党金娥律师 咨询热线:186-684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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