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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林暴力阻碍法院送达裁判文书被处罚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厚毅 时间:2022-01-10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厚毅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22日,原告侯某俊与被告程某林离婚纠纷一案,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后,法官与书记员向程某林送达民事判决书。因程某林拒绝签收,法官及书记员拟采取留置送达方式,程某林动手抢夺书记员的手机,阻止书记员拍照留置送达,在实施暴力过程中抓伤书记员的手臂。

  处理结果

  巫山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等规定,经法定程序,对程某林拘留十日,并罚款2000元。事后,程某林表示认识到自身言行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典型意义

  法律文书送达难是基层法院普遍遇到的问题,造成送达难除客观原因外,很大程度上还来源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不少当事人存在厌诉心理;部分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对诉讼程序不了解, 将签收法院诉讼文书视作不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有些受送达人将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迁怒到法院工作人员身上,抵触情绪激烈,甚至暴力抗拒法院送达工作,采取辱骂、诽谤、追打、威胁等手段阻挠送达工作。本案中,巫山法院对程某林阻碍司法送达的行为予以司法制裁,有力震慑了妨害诉讼活动行为人,对于教育公众尊法守法,尊重并配合司法人员履行职务,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具有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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